【原创】聊聊FOB条款下SHIPPER垫付运费的事

今天外贸单证群大家讨论到这个事情,曾经又经历过,我觉得有必要总结整理一下。

不少做FOB贸易条款的SHIPPER, 会遇到有客户希望其在出运港垫付一下海运费, 然后在货款里把海运费再一起加上付过来。

垫付原因:
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我粗略整理如下:
1、consignee的货量很少,自己不擅长找货代,也没有议价能力,所以让shipper帮忙。
2、consignee非常信任shipper,一般是华人收货人,或者子母公司关系,交给shipper全权处理。
3、consignee指定的货代在起运港屡次乱收费,发货人频繁投诉,导致更换货代。
4、有些国家船东不接受到付,但是客人又非要指定,这时候就需要shipper或者货代垫付。 比如利比亚的MSK就不接受到付

操作过程:
1、 报关的时候依然可以根据实际货值申报,申报FOB条款,不需要加上海运费。
2、 做收款INVOICE最后可以加上一行,加上运费( 清关资料INVOICE可以另外处理)。
3、 客户付款的时候,货款加上运费一起付。
4、 多出来的外汇,可以申报代理运费即可。

注意事项:
既然客户这么信任发货人,让发货人代替找货代,作为发货人应该注意一下,尽量让货代出MBL单,这样目的港的乱收费现象出现概率较少。 如果是HBL,记得一定要确认目的港的收费,否则可能会出现吃力不讨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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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kof0209

nbkof0209

这个东西怎么说哪,一般来说FOB的话,单单海运费是要比国内便宜,思路是这样的,做为一个专业做进口箱的货代,你可以在到货港直接问某某船公司只要你们的无论从哪个启港过来,到到货港,因为是点对面所以点拿到的价格一定会便宜不少,而反之面对点的话价钱优势不明显了,因为点方的船公司只收较少的海运费大多的费用会在到货的货代产生,还有的客人和你说的一样找不到好的便宜的代理货代,才会要求你做FOB后国内付运费这样的话,到港后因为运输中产生的费用国内这里会付清了,所以代理不可能再从别的名头收联多的费用,这样来说操作模式就是变成,CIF的指定货,你下订舱单给指定货代走CIF模式,而表面上看上去是FOB,不过个人不喜欢这种做法,因为CIF和FOB责任不同,FOB只要货过船栏出什么事就不是你的问题,而CIF是货到港前都是你的问题,所以你实际走CIF,方式走FOB,万一出问题这个怎么做,船公司是直接认识谁给海运费,责任方或权利方就是谁,而客人或代理认为,做的是FOB模式,责任方和权利方是他们,打个比方,船事故赔钱,船公司是赔给订舱人的,而不是你客人,这个事情处理不好会搞的非常复杂,所以小伙伴还是注意点,要你垫付可以,最好和客人签个受权什么的,有东西出什么事责任可以明确点。
2 赞 2016-02-2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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