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海运运输中的TO DOOR条款

望文生义,海运运输中的TO DOOR指的是清关后目的地送货到门
但做货代3个月,对海运中的TO DOOR条款越做越不明白。这里希望各位高手解答下

以下问题都是船公司承运的海运运输条件下的

1.是否所有所有目的地为内陆点城市的运输,最终都只能做TO DOOR条款。据我所知,COSCO,NYK,EMC等不少船公司到内陆点城市的运输是只有TO DOOR条款,至少南美很多国家是。而另一方面,我做过的南美货,只要是能做TO CY 的就几乎没有做TO DOOR的(巴西SANTOS,阿根廷BUENOS AIRES之类的港口),难道能做TO CY,船公司就不会负责做TO DOOR,也不会有客人需要送货到门服务?TO DOOR服务应该不是船公司来做。但是为什么港口不同,TO DOOR还是TO CY是由目的地内陆还是沿海性质绝定的,而不是客人的要求
2.TO DOOR条款是否必然送货到门,COSCO到巴拿马的货只能做TO DOOR条款,但似乎并不送货到门。做TO DOOR条款仅仅因为PANAMA CITY,COLON FREE ZONE这些是内陆点
3.TO DOOR条款如果送货到门,其中内陆运输的费用如何确定。如果一份TO ORDER提单,做预付,如果确认送货到门地址和费用。
2015-07-09 20:10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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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Dong2015 - 80后 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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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做TO DOOR不一定就是船公司来操作的,一般做TO DOOR都是自己海外的代理来完成。
  2. 到门服务我做过的都是客户要求这样子做的,而不是因为目的港 或者船公司来决定的。
  3. 内陆运输这个可以通过海外代理来做,如果你们海外没有自己的代理你们可以找同行来做,但是这样子很容易流失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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